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2-13 10:39 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按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兹有企业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经审核符合申请,现将拟享受2023年2月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月数及金额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对失业金申领发放对象进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834-7612603。 监督投诉地址: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越西县果园路253号)。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