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2021年中央和省级及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第一批、第二批、调整项目)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4月6日,县财政局共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938.00万元(凉财农[2020]134号);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7月31日,县财政局共收到中央、省级、州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730.16万元(凉财农〔2021〕45号文件24865.16万元、凉财农〔2021〕58号文件1537万元;2021年8月30日收到《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省级、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21〕66号)》文件通知,扣减支持搬迁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搬迁资金1672.00万元,为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对第一批和第二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058.73万元安排的项目进行了调整。
根据《美姑县扶贫开发局 美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美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美扶移发[2018]18号)》等文件精神,对2021年中央和省级及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总资金63668.16 万元(第一批、第二批、调整项目)和县级配套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420.28万元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请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部门切实落实各项目的实施,提高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乡村振兴的进度需求并完成2021年度乡村振兴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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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美姑县城北路65号
附件1美姑县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表.xlsx
附件2美姑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一批).xlsx
附件3美姑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二批).xlsx
附件4美姑县2021年县级财政配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美姑县财政局
2021年9月3日